转学院关于评选第二届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作者:外语系 来源: 发表于:2012-10-02 00:00:00 文章点击数:[]
各系(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七届高等教育四川省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川教[2012]159号)精神(见附件一)和《四川文理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川文理[2008]91号),365体育手机版app下载决定开展第二届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的范围
奖励的成果范围:在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中所取得的教学成果。
奖励的人员范围:我校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教学工作中取得成果的个人。
二、奖项设置
本届教学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
三、成果的申报要求
(一)成果的申报以系(部)为单位,填写《四川文理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成果汇总表》(见附件二),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文件指定的电子邮箱。
(二)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填报《四川文理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三)。各单位应将符合成果内容的立项依据、成果总结、阶段性成果、获奖情况、推广应用情况、结题验收、非高校作为成果主要完成单位的资格等证明材料作为申报书的附件。申报书与支撑材料合并装订一式二份。若成果为教材,需提供样书一式一本或一套。各单位务必于10月8日-10月9日期间将全部材料纸质版送教务处质量管理科,同时发送申报书电子版至文件指定的电子邮箱。
(三)申报时间:10月8日—10月9日,过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联系人:石秋峰,电话:0818-2790091,电子信箱:710652941@qq.com
(五)其他申报要求参照《第七届高等教育四川省教学成果奖实施办法》(见附件四)和《第七届高等教育四川省教学成果奖申报书》等填报说明(见附件五)
附件一:《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七届高等教育四川省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川教[2012]159号)
附件二:《四川文理学院第二届教学成果奖申报成果汇总表》
附件三:《四川文理学院第二届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附件四:《第七届高等教育四川省教学成果奖实施办法》
附件五:《第七届高等教育四川省教学成果奖申报书》等填报说明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