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科技处关于开展2011年度大学生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外语系 来源: 发表于:2012-10-09 00:00:00 文章点击数:[]
各系、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大学生科研工作,提高大学生科研意识和科研能力,培养大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根据学校《大学生科技及学术活动管理办法》(见《四川文理学院规章制度汇编》)的文件精神,拟开展2011年度大学生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所有立项的四川文理学院2011年度大学生科学研究项目(名单见2011年度大学生项目立项名单(附件1).xls)
二、结题材料
1.《结题报告书》(结题报告书(附件2).doc);
2.《成果要报》(成果要报模版(附件3).doc)。《要报》要按模版格式填写,用于介绍本项目研究的最新成果、主要观点及结论。要求突出重点、简洁明了、特色鲜明,1500左右字。
3.成果
提供下列与《申请书》内容一致的研究成果之一者,可申请结题。
(1)论文。已公开发表的论文,须附刊物封面和目录及论文复印件;已录用但未正式刊登的论文须附刊物编辑部录稿通知书和论文样稿。
(2)设计。
(3)专利申请。
(4)软件开发。
(5)制作发明实物。
(6)研究报告(要求6000字以上)。
结题时需提交以上材料的纸质材料一式二份以及电子文档。
与项目研究成果有关的论文、设计、调研报告等应注明“四川文理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字样,发表的论文应在适当位置标注学院、所在系和指导教师姓名等名称。
三、结题方式
结题工作由科技处牵头,会同教务处、学生处、团委以及相关系(部)共同实施。采取集中与分组相结合的形式,召开结题会,项目负责人现场展示研究成果,陈述、答辩。专家组评议,提出鉴定结论。各系学生项目的结题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名额分配的参考标准之一。
四、结题时间安排
1、10月9日至21日,学生认真准备结题材料,并将准备好的材料交至本系科研秘书处。
2、10月22日至25日,各系科研秘书将本系结题情况汇总后,将汇总表(汇总表(附件4).xls)及结题材料统一报送科技处。材料不齐全者,无法受理。
3、2011年立项的项目原则上不延期,结题会时间初步定于11月,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五、经费补助
1.对予已结题的项目,发给结题证书,并按规定报销文科500元/项、理科700元/项等科研补助经费。
2.对予以结题项目的指导教师,在年度科研统量化计时,按院级重点项目量化分的50%予以计分。
六、联系人
黄传荣 联系电话:2790085 邮箱:1354549711@qq.com
侯忠明处长 联系电话:2790087
科技处
二〇一二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