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写专业实践项目统计表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来源: 发表于:2009-12-28 00:00:00 文章点击数:[]
各教学系、部:
根据学院学士学位和本科教学评估的要求,请各教学部门在编制实践教学大纲的同时认真填写专业实践项目统计表。此统计表与实践教学大纲一起将电子稿和系上盖章后的打印稿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莲湖校区行政楼2016),电子稿交至邮箱:chm123456769@163.com。
四川文理学院教务处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